由於我們家豆仔說為了更好的未來生活要搬去台灣blablabla的, 於是在今年過年後開始進行這項艱難的任務~~ 由於大家的申請請況較不一樣,要留意大家的結婚區域是哪裡唷 !! 此篇要跟大家先說明我們的情況: 香港已登記結婚,補台灣登記 。 如想知道香港已經完成結婚登記拿到結婚證書,後續台灣補登記結婚的人士, 也可以參考我接下來的解說,因為跑了好幾趟,燒了好幾趟機票錢!一定要分享的啦! 申請之前,請大家先確認自己身分是否符合申請居留證唷 ! 點我查看看 以下是我記錄的大概流程先給大家參考一下: 2108年到2019年的經歷過程大公開呀 !! 2020 更新最新資訊 !! 12/16 : 前往位於金鐘的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開立"良民證推薦信",結束後直奔 香港灣仔警察總部 申請良民證,過程需等候一個月。需要五年內香港或澳門警察紀錄證明書,三個月內有效(良民證)。 12/24 : 入境台灣體檢 (台幣約2000) 香港、澳門永久居民申請在臺居留健康檢查項目表 (最好把它印出來) 備妥2張兩吋白底大頭照,入台簽證以及護照 ( 我們是在亞東醫院辦理的 ).如果有香港針卡需要一同帶上,體檢報告約7-10個工作天出爐。 12/26 : 到板橋戶政事務所申請失敗,原因是結婚證書未驗證。 12/31 : 香港金鐘驗證失敗,原因是尚未拿到良民證,以及建議台灣的結婚證書用函轉的方式取得。 2019年1/9 : 體檢出報告(效期有三個月的時間,意思2019年4/9的D/L之前要送出居留證申請表) 0 1/11 : 收到由香港區台北文化辦事處what’s app通知收到良民證。 1/8 : 到香港金鐘申請驗證結婚證書 (申請費:120 HKD) 1/10 : 拿到結婚證書驗證 (函轉到台灣,之後隨時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可以) 函轉申請表可以事先索取填寫好( 網上無提供此表格下載 ),當天可以交出,或是現場也可以索取表格填寫。 我們是在香港的台北文化經濟辦事處拿到的表格。 (先拿兩份再說XDDDDDDD,以防寫錯有個備份唷!!!) 1/19 : 回台灣補登記結婚,當天立刻能拿到台灣版的正式結婚證書 以下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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